close

  《養老機構條例》6月起實施 鼓勵個人辦養老機構
  早報記者 俞立嚴
  為了緩解上海市區老人養老難的問題,今後上海中心城區政府將制定引導、鼓勵本轄區戶籍老年人入住郊區養老機構的補貼措施。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上海市養老機構條例》,新條例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
  上海城鄉養老床位供需失衡,為鼓勵中心城區老人入住郊區養老院,目前,已有部分中心城區政府制定了相應補貼措施。在昨天通過的新條例中,這一補貼措施正式成為法定規範。這意味著今後中心城區政府區級財政預算中將有專項資金用於這一補貼。
  同時,新條例還明確養老機構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其中,養老機構使用水、電、燃氣、電話,均按居民生活類價格標準收費;養老機構使用的有線電視,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享受付費優惠。
  此外,新條例還鼓勵上海的社會力量參與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鼓勵更多民間資本進入養老產業,破除開辦養老機構門檻過高的瓶頸。昨天通過的條例第九條明確: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並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換言之,只要符合基本條件,床位達到10張,就能開辦養老機構。這一立法導向將有助於降低門檻,鼓勵上海的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
  新條例規定養老機構護理員應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條例還鼓勵養老機構加入相關行業協會,行業協會應在開展業務培訓、發揮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第三方評估機制的作用、調解爭議等方面有所作為,維護養老機構及其收住的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市區老人住郊區養老院有補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d71udxqz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