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瑋)昨日上午,一場特殊的“調解”在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調解中心舉行,受理的是某香港公司與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而這也是前海法庭首宗啟動港籍調解員主持調解案件。雙方當日最終順利達成調解意向。
  據記者瞭解,傳統的法院調解屬於司法調解,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主持當事人協商並達成調解協議。而前海法庭啟動的深港商事糾紛調解機制(ADR)作為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具有司法調解不具備的靈活性。
  “此次的港籍調解員由富有調解經驗的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高級副研究員擔任,調解過程不對外公開,並且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磋商意見並不影響法庭的事實認定。這種方式可以使當事人在調解整個過程放下包袱,大膽陳述調解預期及理由,具有很高的成功率。”
  前海管理局表示,作為新時期深港合作的重要平臺,預期前海涉港糾紛會占案件相當比例。前海法庭針對深港兩地當事人可能不熟悉境外法律而更傾向於調解的情況,建立“深港商事調解中心”,與香港的專業調解機構及高校研究機構對接,對案件進行訴前調解。深港商事調解中心全部由法律界人士擔任調解員,調解員精通香港法律,熟悉香港商事交易習慣,同時能夠兼顧香港的法律、社會和道德觀念。據悉,前海法庭去年9月13日正式揭牌,截至今年2月已收案77宗,其中涉港案件37宗,已結案17宗,其中深港商事調解中心調解結案6宗。  (原標題:前海法庭首次啟用港籍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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